新北市議會經3天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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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二讀通過「新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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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咖需距高中職以下學校4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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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准設置。
新北市升格2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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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時期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等法規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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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能完成立法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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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會連續3天進行二讀大會進行審查。
雖然新法只是將自治條例中「台北縣」改成「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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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朝野仍是意見分歧,中國國民黨籍議員周勝考表示,許多學校都有資訊科,不應把資訊業污名化,尤其是設置與管理應分開思考。
無黨籍議員游輝廷表示,基於時空背景,過去才會規定網咖設置需距學校400公尺,但應隨著時代變遷,他要求全案逐條表決。
民主進步黨籍議員張宏陸指出,資訊業不是只有網咖,應比照台北市政府立法採分級管理;民進黨議員沈發惠表示,台北市的條文多達34條,但新北市卻抄舊條文就送來議會並要求通過,到處仍充斥無照網咖。
最後在議長陳幸進緩頰下全案完成二讀,附帶決議要求市府在7月底前提出包括分級管制等內容新版草案,送議會審議,以取代新修正自治條例。
市府指出,「新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仍待三讀通過並送行政院核定後實施,主要內容限制資訊休閒業設置需距高中職及國中小學校400公尺以上,禁止未滿18歲民眾進入。10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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