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台北市長柯文哲震怒的內湖區公所挪用公款開闢私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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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認定前內湖區長林世崇疑受「不詳人士」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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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意驗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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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包商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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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依圖利、偽造文書、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起訴林世崇、經建課長林金玫、前技正郭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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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對林世崇、林金玫2人求處重刑。由於林世崇、郭文德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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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昨將2人移審士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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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以郭已認罪,裁定10萬交保,林世崇則8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至於同案被告主祕王添棟、副區長郭雅村,檢方認為2人明知該路驗收有問題,卻未積極阻止驗收,行政怠惰,有行政責任,但不涉圖利罪,予不起訴。另台北市議員李彥秀曾因本案召開協調會,原本力主不得付款給廠商的林世崇、林金玫會後態度丕變,同意付款,外界質疑她在本案角色,檢方另蒐證了解。起訴書指出,2013年9月,市議員李彥秀與大湖里里長向內湖區公所陳情修建保甲路舊道,去年9月,郭文德簽報100多萬經費修繕,卻要包商輝德營造到距離數百公尺的大湖段山坡路開闢新道路,被北市大地工程處巡邏時發現,勒令輝德停工,並以違反水保法裁罰區公所10萬。事後,郭文德因工程遭停工,尚有部分路段未做完,將金額減價至78萬餘元,當時林世崇認為有問題,未同意開工,並主張不得付款給輝德,並將郭調職。但林世崇、林金玫去年12月10日參加市議員李彥秀協調會後,因「不明原因」態度丕變,林世崇事後邀集單位主管開會,直接指示林金玫付錢給輝德,林金玫會後立刻傳LINE訊息給郭文德,要求他簽報驗收付款事宜。檢方認定,林世崇疑受「不詳人士」委託,執意驗收付款,但自己不敢到場驗收,推由副區長郭雅村驗收,但郭也知事有蹊蹺,再推給主祕王添棟,王也抗命,並向林世崇抗議。林世崇最後指示林金玫驗收,但林金玫僅驗路的長寬,刻意忽略位置不對、寬度不符,工程有致生水土流失之虞,就草率驗收通過,付給耀德78萬餘元,扣除工程成本,圖利輝德31萬餘元。針對前內湖區長林世崇等人遭起訴,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昨天表示,市長柯文哲的態度是公務員應該依法行政,也希望司法將真相調查清楚,勿枉勿縱。內湖區公所則以尚未收到法院公文,不便回應。已降調視導的前經建課長林金玫十分無奈,表示沒有犯意,沒有意圖,也沒圖利廠商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