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屋所得亂報 連補帶罰千萬元

但實價申報售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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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在每戶「帝寶」價格約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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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假設3年前用2.5億元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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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獲利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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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房地比為8比2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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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有1000萬元是房屋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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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計豪宅加成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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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入綜所稅率計算後,須繳460萬元,繳交金額相差268萬元。稅額雖差很大,但國稅局粗估近1年被查到補稅案件,數以千計,甚至有案件因逾期不補繳,連補帶罰,要繳交1.5倍的稅款與罰金。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透露,查獲多件逃稅案,其中不乏罰鍰上千萬元。即便如此,還是有許多投資客選擇採認定標準繳稅,被查到再說,陳姓投資客說,身邊的投資客,幾乎都採售屋所得認定標準繳稅,即使今年除北市外,其他五都認定標準全上調,新北板橋等地由原33%上調至36%,但仍較實價申報省很大。另房屋稅昨同步開徵,房仲表示,由於台北市政府幾年前已先對豪宅加徵房屋稅,加上調升房屋標準構造單價,今年民眾收到房屋稅單須有心裡準備,數字恐會令人嚇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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