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療-健保標靶藥物接力 減輕腸癌轉移治療負擔

 根據國民健康局95至98年癌症登記報告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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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癌連續4年新增罹患人數突破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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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各癌症中最多。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大腸直腸外科、一般外科主任魏柏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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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癌可能是長期生活型態及飲食習慣不當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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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為大腸直腸癌的患者中約25%至30%為轉移性腸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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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淋巴系統循環分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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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癌細胞轉移到肝、肺最常見。
 目前針對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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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健保於第一線給付的標靶藥物有兩種。魏柏立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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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間治療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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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需先自費數千元進行基因檢測,以此判斷患者K-ras基因型別,其中一種標靶藥物「表皮生長因子抑制劑」對於K-ras基因突變型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患者治療無效,故健保不予給付;另一標靶藥物血管新生抑制劑無此門檻,適用於任何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患者。
 魏柏立說明,診間有位79歲翁爺爺,確診時是第四期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患者,經使用血管新生抑制劑合併化療2個月,腫瘤縮小情形良好,順利開刀切除腫瘤,術後輔以化療延續治療,腫瘤已切除一年多,目前情況穩定、控制良好,只需定期回診追蹤。魏柏立的臨床經驗發現,原大腸直腸癌患者可開刀切除腫瘤機率約為30%,使用標靶藥物治療後,腫瘤切除機率平均提升為60%。
 魏柏立強調,臨床經驗發現不論哪一種標靶藥物合併化療藥物使用於第一線,整體平均可延長患者存活期約23至4個月。就經濟層面,患者可於第一線使用血管新生抑制劑,第三線再選擇表皮因子生長抑制劑,兩段療程都有健保給付,給付期間最長可達42周。
 相反地,第一線選擇表皮因子生長抑制劑的患者,後續需自費負擔後線治療的標靶藥物,健保給付療程是24周。建議患者進行治療前,可先行與醫師討論了解療程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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