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李姓夫婦在2014年8月間,
專利商標
,帶著7歲兒子前往台中廣三崇光百貨16樓漢來餐廳用餐,
金門旅遊
,由於餐廳門口旁有水漬,
鼻子過敏檢測
,男童滑倒,
鋼板防鏽
,頭部出現輕微腦震盪等傷害,
預熱爐
,經李姓夫婦提告,
屋頂隔熱
,台中地檢署今天依過失傷害罪將餐廳負責人與百貨公司樓管人員起訴。李姓夫婦當天帶兒子前往漢來餐廳用餐後,
合歡山
,走出餐廳門口,
響應式網站
,準備搭手扶梯下樓,結果因地上有大片水漬,男童滑倒並撞到頭部,導致輕微腦震盪、眼睛畏光與視覺扭曲等傷害,李姓夫婦心疼不已,控告百貨公司與餐廳,要求負起責任。但餐廳認為,水漬的位置屬於公共區域,不是餐廳所負責;百貨公司也稱,清潔工作已委外,由清潔公司負責。但台中地檢署指出,百貨公司樓管人員仍有監督之責,餐廳周遭如有危險,將導致進出民眾可能發生意外,餐廳亦難免責。台中地檢署表示,由於雙方未能和解,餐廳負責人鄒男、百貨樓管人員陳女均應負連帶責任,否則民眾的權益將無法保障,偵結後依過失傷害罪將鄒男、陳女起訴。(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