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邦鏞殺童 輕判15年半定讞

     嘉義纖維董事長王邦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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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間因戀上鄭姓員工的三歲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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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誘拐殺害並焚屍泡入泥漿;王男八度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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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纏訟廿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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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童父母面對兒子慘死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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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放下不再追究凶手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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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昨據此將王依殺人罪輕判十五年半定讞。
     王邦鏞目前獨居嘉義火車站前的四樓透天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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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租給鐘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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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則住在四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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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記者前往查訪,沒見到王,無法取得回應;鐘表行店員則表示,房東作息不固定,有時傍晚會下樓外出運動,曾聽聞他涉及司法案件,但內容不清楚,也不方便過問。
     嘉纖老董狎男童 至今否認犯罪
     王男至今仍否認犯罪,律師顧立雄不斷質疑證人的證據力有瑕疵,也因此全案遭終審八次發回台南高分院,不斷撤銷、更審;最高法院最後佐以王假冒綁匪,打電話給鄭童父母的錄音內容,十二日將王定罪、判刑確定,讓廿二年的漫長訴訟,畫下句點。
     八十年十月王邦鏞被逮收押後,次年元月遭起訴,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但台南高分院卻以罪嫌不足改判無罪,讓王在八十二年十月間被釋放。之後,王從更一審至更七審全被判無期徒刑,但高分院法官都未當庭裁押,讓他在外逾廿年,也引起外界批評。
     判決書指出,五十八歲的王邦鏞,七十八年接任嘉義纖維公司董事長,當時他是一名多金的青年,但一直沒結婚,法官調查,他偏愛男童,如碰上喜愛的男童,常情不自禁,表現出過分親暱、狎弄的行為。
     當年在嘉義纖維上班的鄭姓夫婦,為就近照顧小孩,常攜帶當時才三歲多的次子至工廠上班;王從八十年二月間認識鄭童後,除要對方稱呼他「爸爸」,還多次以買玩具及遊玩為由載鄭童出外。
     誘拐殺害焚屍 還假冒綁匪勒贖
     王男還曾將鄭童帶回嘉義市的豪宅同宿過夜,對鄭童甚至有吸吮狎暱行為,引起公司員工的側目和閒言閒語。八十年六月間,鄭童父母發覺情況有異,又擔心得罪老闆,乃私下將鄭童帶到民雄鄉外祖父家中,王還到其外祖父家找尋鄭童未遇。
     八十年九月廿一日上午九時,王得知鄭童被送到托兒所,竟駕車到托兒所將鄭童帶走藏匿;鄭童失蹤後,他父母經托兒所小孩轉述,認為兒子被王接走,於是到公司質問王邦鏞。
     鄭姓夫婦哀求王將男童歸還,但他不為所動,堅不承認擄童,為製造假象,還假冒綁匪,打電話到公司找鄭童父母,威脅要兩百萬元,這個通聯錄音,後來成為全案的關鑑證據。
     纏訟22年 被害童父母選擇放下
     王見事成騎虎,警方又加緊腳步追查,深恐事跡敗露,於是在九月廿五日凌晨,將鄭童頭部重擊再勒死後,焚燒成黑炭色,並沾染泥巴,裝入花格大皮箱,丟棄在高速公路二九一公里北上車道外側草叢,直到十月九日才被清潔人員發現。
     最高法院認為,王所為惡性重大,本不宜輕縱,但審酌他素行良好,此次犯行是出於對鄭童的錯愛,終致鑄成大錯;王的三姊在更八審訴訟中,也已給付三百八十萬元,彌補家屬喪子之痛,再加上鄭童父母表明不再究責,十二日將王男判刑十五年半,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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